服装管理制度范本(通用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装管理制度范本(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装管理制度1一、制作工作服的人员范围:
1、管理员(或相当于管理员)及以上管理人员;
2、驾驶员;
3、宿舍管理员;
4、活动中心管理员;
5、收发员;
6、安全管理员;
7、监控员;
8、上述工种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保安、清洁、绿化、维修人员的工作服暂时不变。
二、制作工作服的费用分摊:
1、制作工作服的费用由公司承担60%,个人承担40%(分四次在工资中扣除)。
2、发放工作服后两年内离开公司的,除个人承担40%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承担原公司承担的部分:
未满3个月100%
满3个月未满半年80%;
满1年未满1年半40%
满1年未满2年20%
三、工作服一经发放,不予退还。
服装管理制度2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服装管理制度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着装和秩序,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客服、保安、保洁、工程人员的服装管理。
一、为了塑造公司统一形象,提升服务人员的士气与工作气氛,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
二、客服及维修新入职员工满一星期后,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三、办公室专人分工负责员工制服的各项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办公室内勤汇总物业客服、保安、维修、保洁人员数量及身材信息:,对制服的数量、尺寸等进行汇总;
2、制服的购买:公司申购人员负责制服的选购、运输,办公室内勤负责保管;
3、制服的领取:办公室内勤按照人员信息汇总名单核实后发放,并做好登记;
4、制服的盘点:物业处负责人要定期盘点制服,根据人员入职离职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和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五、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客服人员制服包括外套、长裤、衬衫、领花;
保安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衬衫)、夏装(半袖、长裤)、冬季大衣及配件(帽子、帽徽、肩章、领带);
保洁人员制服包括冬装(外套、长裤)、夏装(半袖、长裤)、配件(头花、无微不至精心管理口罩、胸牌、手套)等。
工程人员制服包括冬天:外套、长裤.夏装:长裤、半袖;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配发时下季节服装一套及所在岗位的必备标志物。
3、客服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工程人员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年;
保安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帽子、帽徽、领带、肩章等标志物的使用期限为两年。
冬季防寒大衣无固定使用年限(至少两年);
保洁人员夏装、冬装的使用期限为2年,头花、口罩、胸牌、手套的使用期限为0.5年。
六、着装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需着制服,配饰应佩戴齐全。
2、制服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公司工作人员。
3、身着制服时,需配带工作证。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
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4、员工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不得体行为,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5、所有人员应定期对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补工作,保证着装整洁。
(注:制服自行清洁)。
七、着装的检查与考核物业部负责人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
1.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罚款50元/次;
2.将制服借给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穿着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100元的处罚;
若无微不至精心管理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3.制服有明显污迹或褶皱严重的罚款10元/次。
八、部门负责人一定要自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九、量身定做工作服的员工,若于工作服申购期间离职的,且其工作装已量身,厂商已在制作的,则该员工应全部缴还公司工服订做金额,并由综合部于领到该员工工作服的当日通知其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十、各部门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服。
员工离职时,必须交还所领衣物,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服装折旧费计算: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以上者,离职时,收取工新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旧服装折旧费为40元/月,服装未清洗后退回,直接按全额扣款;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一2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十一、所有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提前一月上交“辞职报告”,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离职员工本人将“辞职报告”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需在“辞职报告”上注明工作装的扣款幅度和金额。
财务人员将根据“辞职报告”上注明的工作服扣款金额从工资中扣除,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服装管理制度4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须穿着保安制服。
非因公外出时应当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并按照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不得佩戴与保安人员身份或执行勤务无关的证章、饰物。
3、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4、在驻勤单位除执勤外,着装时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风纪严整,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装时,必须着制式衬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领带。
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得褶皱或有油渍污迹、异味。
6、着制式衬衫时,下摆应束于裤(裙)内。
领带要系端正,不可松懈或歪扭。
领带夹一般位于衬衫第三粒和第四粒纽扣之间的位置;裤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裤腰松紧适中。
裤袋内不可放过多的物品,以免影响裤型的美观。
7、保安制服不能与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时不能戴便帽,不能围围巾;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规范,帽檐与眉同高,松紧带不用时不得露出帽外。
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场合外,应当戴帽。
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
立姿可以将帽子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帽子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帽子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洁无破损,制式训练鞋要保持干净无异味。
男性保安鞋跟不超过3厘米,女性保安鞋跟不超过4厘米。
不得穿拖鞋、赤足,要穿着黑色等单一深颜色的袜子。
10、着装参加重要活动时,只能佩带公安机关或保安公司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和证章。
11(铁杵成针的主人公是谁?李白。意指肯下苦功,保持平和的心态坚持学下去、做下去,最后一定能成功。比喻只要有毅力,肯下苦功,事情就能成功。)、除紧急情况外,驾驶和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必须戴保安防护头盔。
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12、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
严禁将保安制服和保安标志变卖、赠送或出租、出借给他人。
服装管理制度5一、更新服装及安全队员服装使用年限为:
(一)冬季服装,每套使用年限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装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安全队员自动辞职或解除合同离队,无论服装是否到使用年限,均应交齐服装和标志,否则按规定付款。
三、服装丢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装费:
(一)新服装未穿满半年者,按原价的100%收费,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价的80%收费,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价的60%收费,二年至三年者按原价的40%,冬装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价的20%收费。
(二)半新服装,按收回时作价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费,凡穿满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时丢失,均按原价的20%收费。
(三)凡因公(如抢险救灾,制止打架斗殴,追捕罪犯等)损坏服装,经队领导核实,确认可免除赔偿。
四、服装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装使用者应爱惜所发服装,平时应保持服装整洁,无论旧装还是半新旧服装上交时均应洗净。未洗净的服装每套收10元洗涤费,大衣20元洗涤费。
(二)服装换季,由安全队负责人确定时间,统一换发,换下的服装,为避免丢失,由安全队集中统一保管。
(三)服装由管理中心安全队长负责发放和保管;
(四)由安全队对各管理中心队长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有损坏服装的由各管理中心负责收取赔偿费用,交安全队统一管理;
(六)新购买的制服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担一半;
(七)安全队员辞职或被辞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归使用者所有。
服装管理制度6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员工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须扎黑色制式武装带;着夏服,必须扎制式腰带;着两用大衣,必须扎配套大衣外腰带。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
(一)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二)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三)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四)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五)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第四条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第五条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一、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三、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四、其他不宜着装的。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一、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二、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三、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第七条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二、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三、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四、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服装管理制度7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六条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七条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服装管理制度8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服装的管理,延长工作服装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3、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员工工作服装的使用正常损耗期为两年,两年后服务中心据损耗情况确定服装的更换。
3.2工作服装的第一管理责任人为其使用人。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随季节和天气的变化统一更换。换季时工装调换,使用人将清洗干净、叠放整齐的交给指定服装管理员。
3.3工作服装只限于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穿着,除清洗和修补外,不得带出工作地点。
3.4工作服装应保持清洁,若有损坏需及时修补,员工不得任意改变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对于工服丢失、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的情况,除以重罚。
3.5员工在职两年内,工作期间造成的正常损耗由公司承担。
3.6在规定损耗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为破损、报废、遗失等情况,由员工个人承担采购新工服的全部费用。
3.7员工在离职时需办理工作服装交还手续,未办理手续者按遗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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